青岛大虾事件

北京中科刘云涛 http://hunan.ifeng.com/a/20170705/5797804_0.shtml

  青岛“38元大虾”事件,迎来新进展:据

青岛市北发布,物价部门已责令涉事烧烤店退还非法所得,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。

  公然宰客的“38元大虾”事件,在媒体曝光、舆论高压下,迅速得到解决。回头看这起事件,有个情节耐人寻味,那就是“有麻烦找警察”民谚的难以奏效:事发时,游客发现被宰后选择了报警,但到场警官却称,事情管不了,这属于价格纠纷,他们没有执法权,并建议打工商部门电话,然后便走了。可因宰客引发的纠纷,相关警方真的无权处理吗?

  所谓宰客,就是让顾客以远远超过其真实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。由于此种交易明显的不公平性,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或暴力威胁,否则不足以逼迫顾客“就范”。宰客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,还涉嫌侵犯了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,理应进入法律规制的范畴。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,它均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。

  近几年,山东着力打造“好客山东”品牌,“好客山东欢迎您”的广告宣传频现央视《朝闻天下》、凤凰卫视以及山东各地旅游景区。

  当事人把经过通过微博发布后,媒体微博、意见领袖微博迅速跟进,网络媒体紧跟其后,一场围绕“青岛大虾38元一只”的全民讨论就此展开。闲不住的段子手们轮番上阵,给青岛大虾火上浇油,进一步刺激了事件的病毒式传播。

  一个地区完善的基础设施、稳定的价格消费、顺畅的通行体验,都是良好旅游环境要素。单纯改善硬件、花大手笔宣传,反而对宰客这种侵犯消费者权益、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仅仅当做个案,在曝光后严惩,充分暴露了木桶短板,多少个亿打造的旅游名片都是白花钱。

  

  跟青岛辖区派出所与物价局来回扯皮相比,如果有关部门能在平时加强日常监管,对投诉多的领域和突出问题“重点关照”,着力解决游客旅游维权难的问题,建立更快捷的投诉反馈机制,让“旅游—工商—公安”等多部门联动整治,出现纠纷能够“快速结案”,游客自然会用脚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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